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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您對 Charles Monat 提供的服務有任何不滿,或者您想深入了解我們處理投訴的程序,您可聯絡閣下的 Charles Monat 代表會談,或者發送電郵聯絡我們的客戶服務:
1.我們注重開放透明的溝通,並且衷心感謝您的反饋。
2.Charles Monat 將在收到對 Charles Monat 任何實體的投訴後兩個工作日內確認您的投訴;至於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則在投訴後七天內進行確認。此舉除了盡早確認已收到投訴外,亦代表 Charles Monat 正在積極解決問題。此外還確保,投訴人隨時了解整個處理過程,並獲悉其解決行動。
3.Charles Monat 將收集一切有利公正評估投訴的相關事實,這可能包括與相關人士進行面談,包括投訴人在內。
4.每宗投訴將被獨立、有效且及時地調查。Charles Monat 會記錄調查結果、評估及解決投訴的行動。
5.投訴調查結束後,Charles Monat 承諾,針對所有 Charles Monat 實體的投訴將於 30 個工作日內向投訴人提供最終答覆,而針對新加坡的事項則於 20 個工作日內提供最終答覆。假如 Charles Monat 無法在此時限內提供最終答覆,將向投訴人發出一封暫緩信函,告知投訴人目前的調查狀況,並提供延遲的原因,以及發出最終答覆的預計時間範圍。
投訴人有機會向監管機構或爭議解決機構提出申訴。如果您對我們的答覆不滿意,您可向相關司法管轄區內的適當監管機構或爭議解決機構*提出您的投訴。
對於 Charles Monat 新加坡分部提供的服務,如果您對投訴的解決方案不滿意,您可向 Financial Industry Disputes Resolution Centre Ltd (FIDReC) 提出投訴並獲得解決。FIDReC 是一間公正獨立的替代性爭議解決機構。
對於 Charles Monat 香港分部提供的服務,您可向如下相關監管機構或組織提出投訴:
保險投訴局
郵寄地址:香港灣仔駱克道 353 號三湘大廈 29 樓
電子郵件: icb.enquiry@icb.org.h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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